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发布时间:2023-09-05 20:31:22 文章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10517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
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下文)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6大类96种产品,具体范围详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其中标记*的7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标记**的12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
请勿将3C目录外的企业说明与3C目录内的自我声明混淆了哦,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属于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01 2026-1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4号(关于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的公告)
-
01 2026-1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3号(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01 2026-1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2号(关于进口土耳其月桂叶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01 2026-10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1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纸浆检验规程》等7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24 2026-09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
24 2026-09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0号(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19 2026-09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139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处理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
16 2026-09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