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1:07:19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792次
根据《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6号)有关要求,现将《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应具备的条件》等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1—9)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局第3、4、5、6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1999〕500号)、《关于贯彻实施〈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动函〔2000〕697号)同时废止。
附件:
海关总署
2024年10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公告.pdf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22 2026-08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4号(关于进口老挝花生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22 2026-08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3号(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19 2026-08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122号(关于防止芬兰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
19 2026-08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1号(关于修改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0号、2020年第73号部分条款的公告)
-
16 2026-08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第120号(废止《关于对进口废物实施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
16 2026-08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第119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的公告)
-
16 2026-08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8号(关于进口泰国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16 2026-08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