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75号令)
发布时间:2024-12-16 01:20:23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338次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75号令)
(2024年12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75号公布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2年10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08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5号(关于进口巴基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06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4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06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3号(关于进口莱索托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03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2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1号(关于豌豆淀粉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0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9号(关于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新增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
25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8号(关于全面推广《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