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55号(关于解除沙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7 02:01:04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95次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沙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禁止从沙特、尼日利亚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6〕12号)中关于禁止从沙特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有关内容不再执行。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1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沙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沙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06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4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06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3号(关于进口莱索托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03 2026-07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2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1号(关于豌豆淀粉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0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30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9号(关于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新增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
25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8号(关于全面推广《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
18 2026-06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7号(关于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