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关于防止黑山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09:40:52 新闻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292次
2024年1月17日,黑山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尼科希奇区(Nikšic)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黑山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黑山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黑山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黑山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2月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黑山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黑山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15 2024-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9号(关于进口荷兰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15 2024-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8号(关于进口柬埔寨宠物食品加工用牛皮咬胶半成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15 2024-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7号(关于塞尔维亚李子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15 2024-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6号(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
11 2024-05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牛精液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政策解读
-
11 2024-05
政策解读|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匈牙利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11 2024-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5号(关于进口匈牙利牛精液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11 2024-0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关于进口匈牙利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