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发布时间:2023-09-05 20:31:22 文章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10029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
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下文)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6大类96种产品,具体范围详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其中标记*的7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标记**的12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
请勿将3C目录外的企业说明与3C目录内的自我声明混淆了哦,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属于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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