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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让企业退税“零跑腿”
12月1日,海关总署正式在黄埔海关等7个直属海关开展非政策性退税无纸化应用试点。纳税人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发送退税申请,海关审核后填发收入退还书,发送国库确认,商业银行按照国库指令完成退税,实现退税信息在企业、海关、国库、银行之间电子化流转,全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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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号(关于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监测传染病目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疟疾、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副溶血弧菌感染性腹泻、尼帕病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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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号(关于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检疫传染病目录 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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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7号(关于执行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公布的《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就执行相关关税政策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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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6号(关于发布《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等9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等94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出口淀粉检验规程》(SN/T 0394—1995)等9项行业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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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05号(关于防止巴勒斯坦和马来西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近日发布信息,巴勒斯坦西岸地区(West Bank),马来西亚霹雳州(Perak)、沙巴州(Sabah)、森美兰州(Negeri Sembilan)、雪兰莪州(Selangor)和马六甲州(Melaka)有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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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4号(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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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3号(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输华途经第三国转运要求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即日起,允许智利鲜食水果途经墨西哥采用“海空联运”方式进境。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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