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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前10个月甘肃中药材出口同比增长41.7%
为保障甘肃中药材顺利出口,天水海关针对辖区中药材企业对海关政策不熟悉、出口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不了解等问题,主动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服务活动,“一对一”向企业讲解中药材出口政策及通关流程。同时,积极落实智慧海关建设要求,更新完善“天水海关码上办”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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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江苏与拉美密切经贸合作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强化对企业的政策供给,同时叠加AEO政策红利,采用“企业自查认可模式”开展保税盘库核查作业,企业盘库时间缩短50%,提高监管服务效能,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助力家电产品顺畅出口拉美市场。1-10月,该企业对拉美国家出口货值达7.14亿元,同比增长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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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原产地证”促中秘双边经贸持续升温
今年前10个月,深圳海关共计为企业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8256份,涉及货值约32.7亿元,助力关区企业增强了在中国—秘鲁经贸合作中的竞争优势。同期,深圳对秘鲁进出口111.2亿元、同比增长35.5%;其中出口85.7亿元、同比增长42%。 面对企业开拓市场带来的日益增长的出口需求,为帮助企业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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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66号(关于防止利比亚国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11月6日,利比亚国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的黎波里省(Tripoli)、吉法拉省(Al Jifarah)发生蓝舌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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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5号(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实施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便利相关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启用新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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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4号(关于进口芬兰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芬兰共和国农业与林业部关于芬兰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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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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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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