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圳”同行,口岸普法护青春(图)

发布时间:2026-06-25 00:09:42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8次

关员在莲塘口岸入境大厅开展禁毒宣传
图为:关员在莲塘口岸入境大厅开展禁毒宣传 郝泳深/摄

  “海关姐姐,这些彩色糖果、奶茶粉,都是毒品吗?”放学的跨境学童踮起脚尖,指着展台上花花绿绿的仿真毒品样品,眼里满是好奇与不解。

  “这些可都是伪装成零食的新型毒品——它们添加了氯胺酮等违禁成分,食用后会让人极度兴奋,极易成瘾,更会严重损害大脑发育和身心健康。小朋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深圳海关所属莲塘海关的普法讲师俯下身,一字一句地叮嘱道。

  在深圳莲塘口岸旅客入境大厅内,普法展台前人潮涌动。近百件毒品仿真样品一字排开,家长们带着孩子,老师们领着学生,将海关关员团团围住,问不停、讲不完。

  “如果我只是带药品入境自用,也算违法吗?”一位旅客低声问道。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误区——以为只有贩卖才违法。但法律明确规定:无合法证明、未经审批,携带或邮寄管制精神药品、新型毒品入境,无论数量多少、无论是否牟利,均构成违法。”海关关员正色解答。

  与此同时,一场主题为“你我参与·守护未来”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文锦渡口岸正热火朝天地开展。

  “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月期间,深圳海关联合深圳市普法办,先后在深圳湾口岸、西九龙站口岸、莲塘口岸、罗湖口岸接力开展“禁毒‘圳’同行”系列普法活动。LSD致幻剂(俗称“邮票”)、“笑气”、“跳跳糖”……一批伪装性极强的新型毒品仿真样品悉数亮相,让市民旅客沉浸式感受毒品危害,零距离学习禁毒法规。

  禁毒宣传月期间,深圳海关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场,现场互动咨询近2000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关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