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3:00:50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896次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