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0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09:59:08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 浏览:2409次
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14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3号(关于进口西班牙动物蛋白肥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12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
-
12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
11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0号(关于进口乌克兰小麦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
11 2026-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59号(关于防止莱索托非洲马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
11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8号(关于进口莫桑比克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11 2026-0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
11 2026-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56号(关于防止阿根廷痒病传入我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