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21:36:47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739次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0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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