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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9号(关于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9月2日发布公告:2026年8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脊髓灰质炎《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声明,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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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8号(关于发布《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9月1日发布公告: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6年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同时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5和76号、2019年第115号、2020年第84号、2021年第54号、2022年第62号、2023年第93号、2024年第78号、2025年第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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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8月31日发布公告: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署办法〔2000〕10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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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为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对上述政策调整涉及的有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电池产品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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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125号(关于防止马拉维和摩洛哥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半年报信息显示,马拉维和摩洛哥存在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拉维和摩洛哥输入禽及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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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津关24条”实干实效书写正确政绩观答卷
天津关区形成“党委带动、部门推动、一线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各隶属海关同向发力。今年以来,11项“从0到1”政策“首单”落地:全国率先创新“智能审单”,全国首个肉类评议基地获批落地北塘海关,首票“自报享惠”在西青海关落地,首个区外保税维修项目在保税区海关落地,首票低风险特殊物品“智能审批”、首票“TIR+冷链”进口冻品审批在河西海关落地,新港海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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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瞄准市场需求 “江苏制造”俏销东盟
南京海关所属泰州海关聚焦企业诉求,开展“一企一策”个性辅导,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精准助力企业巩固竞争优势,为企业出海提供有力支撑。2026年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五周年。据南京海关统计,今年1—7月,江苏对东盟进出口8108.5亿元,同比增长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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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榜样聚力 激发实干担当新作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黄埔海关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统筹抓好学习教育与履职攻坚,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持之以恒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企业群众、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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