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分运集检”业务模式试点在山东落地
发布时间:2025-08-15 02:41:36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782次

图为:关员在罐顶对出口糠醇查验取样 葛平金/摄
近日,1900吨出口糠醇从全国多个产地以槽罐车形式分运集中至山东日照,经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检验合格后,按计划装运出口。这是青岛关区深化模式改革,对出口散装液体化工品开展“分运集检”检验监管模式试点工作场景之一。
糠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多以散装形式装运出口,出口企业一般是从各地采购,分运集中至组货地后再出口。按照先前检验模式,企业需分别向生产地海关提交材料,在生产地实施检验,待各地海关出具检验合格结果之后,再向组货地海关报关出口。整个过程企业耗费时间长,且产生的关联费用大。
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海关总署对散装液体化工品试点开展“分运集检”检验监管模式。“分运集检”是指通过管道、槽罐车或船舶等形式分运集中至组货地的散装液体化工品,由组货地海关受理企业出口申报并实施检验。试点企业可以是组货地企业,也可以是生产地企业。试点产品为单一散装液体化工品,可以由单一企业分运,也可以由多个不同企业分运。
青岛海关作为首批试点海关之一,按照“一品一策”“一企一策”方式对关区出口企业、散装液体化工品种进行风险评估,在确保风险可控、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在日照口岸试点出口散装糠醇“分运集检”检验模式。
以本次出口糠醇企业为例,其每年出口糠醇约1.2万吨,从国内7个生产企业采购,需近400车次运至口岸,平均每月1船次出口。企业在口岸组货后,由组货地海关受理企业出口申报并实施检验,可降低500元/吨、600万元/年的综合物流、时效成本。
下一步,青岛海关将继续聚焦企业诉求,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积极稳妥推广其他散装危险化学品种类试点“分运集检”模式,让企业惠享“智慧商检”的改革红利。(姜世明、葛平金、吴晟民/文)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22 2026-08
智汇关企 连通亚太 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海关与商界对话会在大连举办
-
22 2026-08
中欧班列(深圳)六周年 开行数量年均增长近五成(图)
-
22 2026-08
烟台港中非班轮年发运量首次突破600万吨
-
22 2026-08
一次申报,一单贯通 海铁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助力企业加速出海(图)
-
22 2026-08
开通六年:横琴口岸“跑出”琴澳融合新速度
-
19 2026-08
龙南海关推动综合保税区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
19 2026-08
深化海关惠企合作,增强亚太产业韧性 ——APEC AEO专题研讨会在大连举办
-
19 2026-08
温州综保区首单低冰镍保税仓储落地,为企业暂缓缴税7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