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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31号(关于防止乌干达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乌干达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乌干达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偶蹄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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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30号(关于防止乌干达、几内亚比绍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乌干达、几内亚比绍有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乌干达、几内亚比绍输入禽及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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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9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哈方)有关哈萨克斯坦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甜菜粕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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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8号(关于实施中国—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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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7号(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海关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海关总署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境邮递物品业务的海关推广应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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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为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流失用于制毒,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予以管制,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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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6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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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25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5年6月5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该国斯库台州(Shkodër)发生小反刍兽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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