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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3月30日发布公告: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4),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见附件5-7),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第1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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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3月30日发布公告:2026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正式生效实施,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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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2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3月27日发布公告:为全面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一、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一)海关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并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企业相关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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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信用管理办法》)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简化复核程序”。为细化明确简化复核程序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海关总署制定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与《信用管理办法》同步实施。现就《公告》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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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1号(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3月26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简化复核程序(以下称简易复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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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
海关总署3月24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以问答形式编制本政策解读,以确保各项便利化举措稳妥有序落地实施。问题一:上述调整后的6种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的签发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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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30号(关于防止黑山共和国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于2026年3月23日发布联合公告: 近日,黑山共和国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黑山共和国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黑山共和国的禽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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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关于调整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3月24日发布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优化调整《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等11种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将《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船舶入境检疫证》《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运输工具检疫证书》《船舶出港卫生检疫证书》《船舶进港检疫证书》《船舶进港卫生检疫证书》《航空器出港卫生检疫证书》《航空器进港检疫证书》《航空器进港卫生检疫证书》10种证书整合为《交通运输工具进境卫生检疫证书》《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海峡两岸直航交通运输工具进港卫生检疫证书》《海峡两岸直航交通运输工具出港卫生检疫证书》4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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